有用资料
法律支持服务
如果我遇上法律问题,可在那里寻求协助?
不同的机构为不同人士的需要提供不同的法律支持服务。当中有以下几项支持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计划
(节录自当值律师服务网页,详情请浏览 http://www.dutylawyer.org.hk)
提供初步的法律意见及指导
服务计划完全免费
计划不会跟进或委派律师代表处理所接见的个案
可供预约时间为下午6时25分至下午7时45分,每节为20分钟
此项计划共有九个设于民政事务处之法律咨询中心。该九个民政政务处分别为:
地点 | 地址 | 电话 | 可供预约时间 |
沙田 | 沙田上禾輋路一号沙田政府合署四楼 | 2158 5352 | 星期一 6:25pm-7:45pm |
中西区 | 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11字楼 | 2852 4378 | 星期一及三 6:25pm-7:45pm |
湾仔 | 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30号修顿中心21字楼 | 2835 1997 2835 1996 |
星期二、三及四 6:25pm-7:45pm |
荃湾 | 新界荃湾青山道174-208号荃湾地铁站多层停车场大厦1字楼 | 3515 5805 | 星期二 6:25pm-7:45pm |
观塘 | 九龙观塘观塘道398号嘉域大厦地下 | 2342 3431 (办公时间)
2357 0685 (星期三晚上非办公时间) |
星期三 6:25pm-7:45pm |
油尖旺 | 九龙旺角联运街30号旺角政府合署4字楼 | 2399 2111(办公时间)
2399 2594(星期三晚上非办公时间) |
星期三 6:25pm-7:45pm |
离岛 | 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20字楼 | 2852 4324(办公时间)
2852 4338(星期四晚上非办公时间) |
星期四 6:25pm-7:45pm |
东区 | 香港柴湾道233号新翠花园地下 | 2896 6968 | 星期四 6:25pm-7:45pm |
黄大仙 | 九龙黄大仙龙翔道138号龙翔办公大楼201室 | 3143 1167 | 星期四 6:25pm-7:45pm |
当值律师计划
(节录自当值律师服务网页,详情请浏览 http://www.dutylawyer.org.hk)
在案件首度提堂当日,当值律师服务会安排律师代表被告人而无须通过入息审查(只限所有被控「控罪范围一览表」内罪名的被告人,详见当值律师服务网页)
如被告人欲在其后的聆讯中继续获得律师出庭辩护,则须到法庭联络处接受入息审查
通过入息审查后,被告人须缴付六佰一十元的定额手续费。无论案件历时多久,此乃被告人所需缴付之全部费用
当值律师服务不提供初级侦讯、小贩传票、交通传票、被传票控告触犯「规例控罪」之案件的法律援助
当值律师服务办事处于各裁判法院的联络资料
裁判法院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东区裁判法院 | 香港西湾河太安街29号东区裁判法院701室 | 2568 3166 | 2886 5046 |
九龙城裁判法院 | 九龙亚皆老街147M号九龙城裁判法院401室 | 2713 2126 | 2328 4190 |
西九龙裁判法院 | 九龙深水埗通州街501号西九龙法院大楼A座1楼101室 | 2342 8477 | 2411 6941 |
观塘裁判法院 | 九龙观塘鲤鱼门道10 号观塘裁判法院504A室 | 2727 6411 | 2347 0045 |
粉岭裁判法院 | 新界粉岭璧峰路一号粉岭法院大楼313室 | 2675 5990 | 2675 4469 |
沙田裁判法院 | 新界沙田宜正里1号沙田裁判法院510室 | 2697 1216 | 2694 9174 |
屯门裁判法院 | 屯门屯喜路1号 屯门裁判法院510室 | 2458 2311 | 2451 0019 |
法律援助计划
(节录自法律援助署网页,详情请浏览 http://www.lad.gov.hk)
在民事或刑事诉讼中提供代表律师或大律师(如有需要)的服务
适用于在区域法院、原讼法庭、上诉法庭及终审法院审理的案件
亦适用于裁判法院聆讯的交付审判程序
任何人士,不论是否香港居民,只要牵涉在上述法院的法律程序,便可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人的财务资源需符合法定规定,而案情又具充分理据提出诉讼或抗辩
法律援助署热线 (电话:2537 7677)
电话法律咨询计划
(节录自当值律师服务网页,详情请浏览http://www.dutylawyer.org.hk/ch/tellaw/tel_law.asp)
透过电话提供多项法律知识录音声带
一个24小时运作全计算机化的系统
录音声带备有:粤语,普通话,及英语
内容会不时更新
服务电话号码为 2521 3333及 2522 8018
计划由香港大律师公会提供,旨在提供免费法律意见
服务由一组私人执业的大律师义务提供
可以获大律师提供以下的服务:
1. 大律师会以书面形式或在会面时就申请人提出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2. 代表阁下出席任何容许法律代表出席的法庭或审裁处之聆讯。
在以下情况,派律师代表合资格的申请人出庭应讯:
1. 申请人未能取得法律援助;
2. 申请人没有经济能力聘请私人律师;及
3. 申请人有充分理据进行诉讼或抗辩
(节录自司法机构网页,详情请浏览 http://rcul.judiciary.gov.hk/rc/tc_cover.htm)
向高等法院或区域法院民事法律程序的各方无律师代表的诉讼人或准备展开该等民事法律程序的无律师代表诉讼人提供协助
不包括涉及婚姻、土地、雇员补偿和遗产的事宜
该中心所提供的协助只限于程序方面的事项
影片集共有四台可联接司法机构网站的计算机
该四台计算机亦已链接法律援助署及其他提供免费法律意见的组织的网站计算机内亦设有无律师代表诉讼人常问问题的数据库,以供用户参考
除了上述服务外,影片集亦提供下列数据/设施:
简介高等法院及区域法院民事法律程序的小册子;法庭表格样本;介绍法庭程序的录像带;高等法院及区域法院的每日聆讯案件表;以及可供书写的地方和自助复印机等
(节录自香港大学「临床法律教育服务中心」网页,详情请浏览 http://www.law.hku.hk/cle/)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与当值律师服务计划合作,在港大校园提供一项免费法律咨询计划,旨在 (一) 为面对法律问题的大学教员、学生、或公众人士对有关涉及香港法律的实际问题而提供初步的法律意见 (二) 透过处理真实案件,加强法律学生处理案件的经验和技巧,及推广义务专业服务的文化
港大校园免费法律咨询计划曾给予初步的法律意见的个案范围广泛,包括:
合约及商务法律纠纷
离婚及抚养权问题
雇佣及消费者法律权益
交通意外及工伤赔偿
楼宇业权及遗产产权
诽谤
知识产权
刑事及司法复核等等
如欲了解更多关于计划的详情,请浏览香港大律师公会的网页:
http://www.hkba.org/zh-hant/content/bar-free-legal-services-scheme 或致电 2869 0210。